女子辦公室吃早餐!「被罰1000元」憤怒辭職 次月行政經理「悔不當初」:虧大了
小姑娘在辦公室吃早餐,被罰1000元,憤怒辭職!次月行政經理後悔了
眾所周知,在職場,向來規矩不少。
尤其是大公司,規章制度很多,條條框框無一不再約束著員工。
但正因為各方面制度完善,有標準,才能規範大家的行為,從而達到整齊劃一的效果。
公司管理越是標準,就越是簡單,對企業未來的發展也會有著莫大的好處。
但是,有些時候,一樣存在制度無法觸及到的灰色地帶,充滿爭議。
比如,前段時間我看到了一個案例。
說是有一個小姑娘名叫小婷,因為在公司吃早餐,結果被公司的行政人員給看到了,當場眾目睽睽之下就罰了她1000塊錢。雖然小婷據理力爭,說公司沒有規定不能在辦公室吃早餐,不應該罰款。
行政表示她在辦公室吃早餐,味道很大,影響了其他同事工作,就應該受到處罰。行政畢竟是行政,管理公司的大小事務,小婷也沒辦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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後來,小婷越想越氣,心裡很不爽快,於是,她果斷辭職走人。自己一大早去見客戶,飯都來不及吃,結果在辦公室吃個早餐還被罰款,換誰心裡都過不去。
在小婷走後,次月行政經理也被開了。
原來,小婷是銷售部門的精英,她走的時候帶走了很多客戶資源,導致公司蒙受了巨大的損失。雖然公司想辦法聯繫客戶,但客戶只認小婷,怎麼說也沒用。
作為事情的導火索,靠關係進來的行政經理,她背後的人也沒有能保住她。當看到通知後,她也是十分的後悔,不應該仗著自己的關係那麼胡作非為。
從這個案例,我們就可以看出不少的東西:
一、企業管理需要制度,但一定要人性化
俗話說得好:制度管人,流程管事,管理定江山。
有了制度,才有標準,才能規範大家的言行舉止,這點是沒錯的。
但一定要有一個前提,那就是必須保證人性化。
制度是死的,人是活的,我們在按制度辦事的時候,也要學會分辨情況。有些時候不能罰的就堅決不能罰,比如小婷本來就是因為工作才沒來得及吃早餐,情有可原。
如果按照行政經理的想法,任何人任何情況都應該處罰,那豈不是說幫公司辦事,為公司賺錢還有錯?
自己付出了那麼多,不僅沒有得到報酬,反而不被理解,還罰了款,這就明顯有些說不過去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