遺產給外人?董座過世前「送看護4650萬、透天厝」 子女氣炸提告「慘吞敗訴」原因曝光

高雄一名游姓傳產董事在2006年罹患肺癌,當時便聘用一名朱姓女看護照顧自己。在這照護的10年間,竟與對方暗生情素,最後演變成同居的伴侶關係。直到游翁病逝前,還將4650萬現金贈與對方,更加碼一棟透天厝,讓朱女能夠安享晚年。對此,游翁的子女不服,雙方進而進入訴訟程序。

圖片來源:達志

據《中時新聞網》報導,在與游翁確定為情侶關係後,朱女就不時以「游太太」自居,而游翁所贈與的透天厝,原本是游翁生前公司的總部基地,後來在搬遷後選擇重新裝潢,並將此房轉贈朱女。為了確保朱女在自己過世後的生活,他更與女方到律師事務所簽署房屋移轉協議。

圖片來源:TVBS新聞網

然而,在游翁癌逝後,該房卻是由游翁正妻、3子女共同繼承,讓朱女相當氣憤,便提出司法訴訟,直指游家人應歸還房產。而游家人則反駁,稱該房納稅者為游翁兒子,因此他才應該是房屋處分權人。

圖片來源:達志

而此案交付一、二審時,法官認為,朱女有提出當初所簽署的房屋轉讓協議書,更有律師見證的文件資料,因此游家人的說法站不住腳,判游家敗訴定讞。不過,該透天位處水利地,因此朱女僅擁有地上權,可租地、居住,但沒有該土地的所有權利。

確實,很多時候遺產就是需要白紙黑字,可見游翁生前真的做事很縝密⋯⋯。

資料來源:中時新聞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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