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為1事「撐傘上班18天」慘遭開除 委屈「索賠142萬」卻被法官打臉

大陸一名女子妮妮(化名),先前在深圳一家公司上班,但她入職後卻在室內撐傘,為期長達18天,引來主管關注。最終,她被以「在座位上撐傘嚴重違紀」開除,這樣的指控讓她覺得非常不公平,便向公司提出告訴,要求賠償人民幣33萬5124元(大約新台幣142萬元)。但當她說出原因後,法官卻不挺她了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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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《勞動報》報導,妮妮當時入職後,發現辦公室內部裝設多台監視器,其中一台更座落在她位置頭上。由於擔心自己的隱私被拍下,她事後竟帶來2把雨傘,在上班時撐開遮掩。對於妮妮的怪異舉動,人事經理曾2度和妮妮口頭溝通,但沒能得到共識。即便事後又發送2次書面警告,妮妮卻依然故我,就這樣堅持了18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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對於妮妮的行為,公司高層認為會對其他同事造成不良影響,進而造成工作效率降低、環境變差,便以「在座位上撐傘嚴重違紀」作為理由開除對方。妮妮對此相當不以為然,便對公司提告求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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然而,在該案交付一、二、高院再審等流程時,法官都認為,妮妮在公司擔任中階主管,但卻做出影響工作秩序的行為,不僅無法讓下屬服從,也讓高層難以服眾,確實帶來負面效果,也符合「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」的情況,因此認為公司開除她的決定合情合理,沒有不妥之處,故駁回她的告訴請求。

是說在辦公室裡撐傘真的蠻奇葩的⋯⋯。

資料來源:ETtoday新聞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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