綠燈剩下2秒!新北路人「小跑步過馬路」遭警開罰 原因曝光「2派吵翻天」


事實上,根據《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》第207條第二項規定,當「行走行人」的綠色燈號開始閃爍時,若尚未進入道路者,就禁止跨入。網路上對此事件反應兩極,有網友大讚警察執法認真,認為行人闖綠燈跟闖紅燈同樣危險。但也有人覺得警察太過嚴苛,認為相比那些看到閃爍綠燈還慢慢走的路人,至少她還跑步趕快通過。這起事件也意外教育了許多民眾認識到,原來在行人號誌閃爍時,如果還沒走到路上,就不能再踏出:「應該很少人知道這個規定吧?」、「天啊!原來閃爍綠燈不能跨出去?」、「這下虧大了!」、「以前都不知道這規定!」、「現在知道要乖乖等下一個綠燈了!」、「超傻眼!原來一直都誤會法規了!」

影片來源:東森新聞 CH51



大家怎麼看呢?



資料來源:《ETtoday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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