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13人是「台灣省人大代表」!陸委會火速出面:「他們都沒有中華民國籍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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陸委會也特別提醒,依據《兩岸條例》第33條第2項規定,台灣人民不得擔任中國大陸已公告禁止的黨務、軍事、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團體的職務或成員。若有國人違反規定擔任中國人大代表,將依法進行處分。


資料來源TVBS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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