幫兒子買婚房!老夫妻「付完頭期、貸款」掛自己名下 媳婦竟以離婚要脅「該如何拒絕」

很多女生結婚前、都要求男方有房有車,但大家都知道現在房價過高,就算是頭期款、也得掏空上一輩的積蓄,有些長輩就想著,買婚房時把房子掛在自己名下,這樣就算女方離婚,也沒辦法把房子分走,那麼,這種方法究竟是好是壞呢?


以下是孟阿姨的自述:


我和老伴育有一子,他考上了好大學、繼續深造,留學回來後找到了不錯的工作,每月薪水已有兩萬多人民幣(約新台幣8萬7)。在親戚朋友的子女中,他是最掙錢的一個,因此我感到十分自豪。兒子哪哪都好,唯獨找的媳婦讓我很不滿意。媳婦長得好看,個性卻好吃懶做,脾氣暴躁,一點也不討人喜歡。想當初,兒子帶她來時,她嘴巴很甜,還主動給我做飯,我看這女孩人美聲甜還勤勞,配我兒子剛剛好,就歡喜答應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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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們手頭本來有90萬人民幣(約395萬新台幣),給媳婦23萬彩禮後,還要給兒子買婚房。原本我們想去銀行貸款,付完頭期款、剩下的當養老金,但媳婦卻說:「以後要還車貸、房貸,您讓我們怎麼活?所以這房子一定得全款買。」我不太贊同說:「全款買房,肯定得找人借錢,如果你來還錢,那我們就全款買。」媳婦不樂意了,撂下話:「貸款買房也行,但我們經濟壓力大,就晚幾年再要孩子吧。」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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她的話正好戳中我的痛處,兒子都快30了,我之所以催他結婚,就是想要抱孫呀~我和老伴一商量,決定還是全款買房,我也跟媳婦說了:「我們可以全款買,但房產證要寫我們的名字,這借來的錢也是我們還,等你們孩子上幼兒園,再把房子過戶給你們。」


後來,媳婦生了孫子,我開始在他們家帶孩子,這一做就是四年,更讓我氣憤的是,我打算等孩子過了百日,就讓媳婦找份工作,她卻說孩子沒斷奶,一年之後再說。孫子剛滿一歲,媳婦還是沒找到工作,她說自己有苦衷,找的工作都很辛苦,每天工作10小時,賺的錢也不多,她不想過這樣的生活,兒子答應了她,等孩子長大了,再說找工作的事。直到孫子上幼兒園,我才回了老家,媳婦則在家待了四年,社會已經不要她了,我看她就是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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