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10顆雞蛋!8旬嬤超市外「竟倒地殞命」家屬悲痛提告 業者喊冤「卻遭判賠45萬」理由曝光

圖片來源:央視


法官了解案情始末後,認為楊嬤人在超市外、營業時間前確為事實,但排隊群眾多加上位置擁擠,才會造成開業前意外發生。而且,就是因為這次的促銷活動僅保障「前100名消費者」。正常來說,超市應要有「危險意外發生」發生的設想、預料,而非直接卸責,因此需負擔一定限度的安全保障義務。斟酌後,法院認為業者需負擔3成賠償責任,包含賠償、精神損害撫慰金,合計須給家屬9.9萬多元(約新台幣45萬元);家屬部分則自負7成,約22萬多元人民幣。雙方後續雖有上訴,但在二審遭駁回,維持原判。


大家對這個判決滿意嗎?


資料來源:CTWANT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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