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小學生偷同學「30萬金手鐲」,同學媽現身回應讓全網傻眼:報警也沒用?

該同學未滿十六歲

此時的劉女士想要一個肯定的答案,於是就問小美有沒有帶小娟來過她的卧室?小娟是否知道金手鐲在哪裡放著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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其父母應該承擔責任

小美說她帶小娟去劉女士房間的床頭櫃拿出來的,當時就玩玩而且沒有拿走,劉女士還是不敢相信這件事情,於是就讓小美帶著她去找同學小娟。

79克金手鐲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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見到小娟之後,劉女士就問小娟喜歡吃什麼便帶她去買,由於小娟的奶奶爺爺都認識兩人於是就叫她們帶走了小娟,在好吃的誘惑下,小娟也是說出了的確是她拿走了金手鐲,但是有一個丟了,另一個被她賣掉了,知道此事的劉女士覺得小娟太小,於是就和小娟回到了爺爺奶奶家。

同學承認是她拿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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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娟的爸爸媽媽由於工作剛出差不久,家裡面爺爺奶奶也不能管事,於是劉女士就撥通了小娟媽媽的電話並說明這件事的起因和結果,由於小娟還小,劉女士不想追究小娟的事情,她只想對方能夠解決一下這件事情。

買手機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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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得到這件事的小娟媽媽,於是就問小娟是不是她乾的,前段時間花的錢,是不是把金手鐲賣了得到的錢,小娟也是如實承認了,於是小娟媽媽對劉女士說,東西是孩子拿的,問當時金手鐲多少錢買的?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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劉女士也是如實的說,金手鐲當時是花了三萬多點兒買的,現在應該值個6萬多,就按小娟偷走那天的金價算錢吧,一聽6萬多的小娟媽媽於是就開口說,錢是不可能全部賠的,只能賠當時的3萬多塊錢,並且是分期賠付。

同學面前不願解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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聽到這句話的劉女士,也是十分的生氣,於是就和小娟的媽媽理論起來了,但是小娟的媽媽卻是不同意賠全款,並表示一個找不到了,另一個小娟賣了錢買了手機,並且剩下的幾千塊錢花掉了。

賣的其他錢都花完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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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過這件事,劉女士也是決定報警處理,並且找到了河南的小莉幫忙,想通過電視台和警方的幫助拿回這六萬多,可是在小莉幫忙和警察的幫助下,小娟媽媽還是保持原話,不可能賠全部,報警也行反正賠不了全部。

金子

經過警察的審判,小娟的確犯了盜竊罪,但是小娟不滿16歲,是不在法律承擔年紀之中,也是想讓劉女士好好的和小娟媽媽協商一下,但是小娟媽媽至今保持原說法。

處罰決定書

結語

這件事的結果,是十分的讓人生氣的,明明是自己女兒做錯了事情,給劉女士帶來了經濟的損害,自己卻不想全部賠付,果然是有其母必有其女,女兒偷東西,其母親卻不想負全責。

這件事,不僅告訴了我們要加強對孩子的教育,小時候就偷偷摸摸,如果不進行及時教育的話,恐怕長大以後會做一些對自己不負責的錯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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