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區要換電梯!1樓住戶「拒絕分擔6萬元」被告上法庭 法官審理後「判決結果出爐」
一樓住戶要不要付電梯費用一直以來都是熱烈討論的話題,雖然大家都是鄰居應該要一起負擔費用,但是一樓住戶確實平常不太會用到電梯,真的是一個非常難解的困境啊...
台北市北投一處屋齡逾25年的社區在2023年召開區權人臨時會議,住戶決議要更換老舊電梯,並依各區權人「樓地板面積所占比例」分擔電梯基金,但住在一樓的趙小姐認為自己「用不到」,拒付6萬3947元電梯基金,管委會多次索討無果,只好訴諸法院處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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趙女認為她持有的坪數較大,而且住在一樓真的用不到電梯,管委會也不讓她使用,她雖願意分攤費用,但認為如此算法不符合比例原則,因此拒付分攤金額6萬3947元,請求法官駁回。
(示意圖/圖片來源:Pixabay)
然而士林地院法官最後認為,趙女辯稱1樓用不到電梯,但社區用水仰賴水塔,相關設備清洗需透過電梯才能抵達,難認1樓房屋毫無使用社區電梯之需求;另趙女指控管委會不讓她使用電梯部分,未提出舉證以實其說,因此該部分法官不採信,判決趙女敗訴,應支付6萬3947元電梯基金。可上訴。
(示意圖/圖片來源:Pixabay)
大家覺得合理嗎...洗水塔應該不算頻繁吧?
來源:ettoday